申请代理记账资格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根据财政局令第98号《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规定,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为依法设立的企业。
2.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3名。专职从业人员是指仅在一个代理记账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人员。
3.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且为专职从业人员。
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