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国有企业投资审批程序?
区国有独资企业、区国有独资公司应当根据发展战略和规划、主业和新业务范围统筹编制年度投资计划,统筹安排全年投资经营行为。年度投资计划经企业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报区国资监管机构审查,并报区政府批准后执行。未纳入年度投资计划的投资项目原则上不得投资,如确需追加投资,1000万元以下的由企业按程序自主决策,投资额1000万元至2000万元(含2000万元)的固定资产、股权类投资,由企业报区国资监管机构批准后实施;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的,由企业报区国资监管机构审核并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