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区人大五届三次会议第96号提案的答复函
重庆市黔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区人大五届三次会议第96号提案的答复函
陈特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促请全区“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规划与电网建设规划协调发展”的建议》(第96号)收悉。经与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城管局、区供电公司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规划编制情况
一是为加快推进全区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区发展改革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精神和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庆市充电基础设施“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渝发改能源〔2022〕648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草拟了《规划(征求意见稿)》,并书面征求了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的意见。2023年2月,根据充换电设施管理职能的调整,由我委负责公共充电桩规划建设相关事宜。我委在区发展改革委两次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再次修改完善形成了《黔江区“十四五”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编制过程中,为确保《规划》与各行业、有关企业发展规划建设方案相符,最大限度地提高规划的前瞻性、时效性和实用性,我委先后召开了区级部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的座谈会,并多次就《规划》书面征求了各乡镇、街道和部门意见。在征求意见过程中,集思广益,广泛吸纳各单位修改意见,认真加以修改完善,并于2023年6月6日在黔江区政府官网挂出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二是对标《关于印发重庆市充电基础设施“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明确的主要目标,结合实际,提出我区到2025年充换电设施建设工作主要目标:到2025年新建充换电站71座,其中:新建公共充电站54座,新建专用充电站13座,新建换电站3座,新建充换电站1座。结合黔江区2017-2021年的常住人口、千人汽车保有量和各类型汽车、电动汽车的数据,按照各类型车辆充电设施配置原则,到2025年黔江充换电站总数共计90座,包括公共充电站71座,专用充电站15座,换电站3座,充换电站1座;公共充电桩704个,专用充电桩132个。三是“十三五”期间,我区完成220千伏黔江站增容改造,新建或改建110千伏变电站3座、35千伏变电站6座,改造提升35千伏及以下电网线路,电网建设要素保障更加有力。四是在编《重庆市黔江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全面对接《黔江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十四五”规划》,强化能源要素保障,加快供电设施建设,梯次布局多处输变电站;在新老城区规划停车场及基础配套设施。结合电网建设规划,保障充电桩供电设施的用地需求。
二、关于建立充电换站建设联合审批机制的建议
一是自2022年年底,我市充换电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由发改部门调整为经信部门承接后,目前市级部门尚未完善制定充换电设施建设申报程序及流程;在开展管理工作中,由于相关行业管理制度、建设标准(规范)、后期运维管理职责、安全监管范围等制度文件也未出台,对新建或破坏公共充电桩设施也无相应法规支撑,导致目前对充电桩的管理责任不清、职责不明、手段不多、管理标准不明,工作开展相对滞后。我委已积极向市级部门建议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法规、建设规范及各项管理制度、申报流程等,以指导各区县规范充电桩建设管理工作;同时加强对各区县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区县管理水平。二是我委将严格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发改能源〔2017〕1264号)精神及黔江区“十四五”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规划相关要求,对充换电站建设进行审批,城管、应急、市场监管、环保、电力等部门配合经信部门开展审批工作。三是按照《重庆市黔江区工程规划许可豁免项目清单》,在既有住宅小区、商业、厂房、办公等不涉及建设建筑物、构筑物及不降低绿地率的更新项目,增设电动汽车充电桩、电动自行车充电设备,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四是结合电网专项规划,持续优化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布局,落实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杜绝无序发展和重复投资。
三、关于将充换电站建设电能质量评估纳入前期备案审查清单的建议
充换电站建设电能质量由区市场监管局纳入前期报批备案清单审查,对已运行的充换电设施由区市场监管局进行强制检定,区经济信息委、区应急局对充换电设施进行日常性安全检查,确保充换电设施运行安全稳定。
下一步,待《黔江区“十四五”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规划》印发后,我委将统筹推进相关工作,在全区公共充电桩建设过程中还望得到您的大力支持,并欢迎您对我委工作随时进行监督、指导。
此复函已经王艳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黔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3年6月25日
(联系人:殷菠,联系电话:1899699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