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林业局关于转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修订后的〈林业和草原行政案件类型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着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推进林业持续稳定协调健康发展,针对近年来存在的以各种名义毁林开垦或乱占滥用林地造成林地大量流失和森林资源受到严重破坏的现象,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对《林业和草原行政案件类型规定》做了相应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林业和草原行政案件类型规定》(林稽发〔2020〕118号)转发给你们,各乡镇街道要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宣传,坚决刹住毁林开垦、乱占林地的歪风,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附件: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修订后的《林业和草原行政案件类型规定》的通知
重庆市黔江区林业局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