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关于印发《黔江区民政领域今冬明春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江民政发〔2023〕62号
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关于印发《黔江区民政领域今冬明春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根据市、区工作要求,现将《黔江区民政领域今冬明春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
2023年12月4日
黔江区民政领域今冬明春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全市今冬明春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做好全区民政领域今冬明春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我区民政领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重庆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今冬明春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方案的通知》《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全市民政系统今冬明春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山西吕梁市“11·16”永聚煤矿办公楼火灾事故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区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落到实处,以“除险清患”为工作导向,坚定“事故零发生、人员零伤亡”目标,聚焦重点领域、重要时段、重大活动,扎实做好民政领域岁末年初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防范火灾事故发生。
二、重点任务
(一)深化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2023行动。按照《民政服务机构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工作安排,扎实推动总结提高阶段工作,认真梳理前期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分类施策、强力整改。对照《民政服务机构重大风险隐患重点检查事项》以及新制订的《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开展“回头看”,集中整治民政服务机构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占堵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等问题隐患,督促各民政服务机构落实夜间值班值守,加强巡查检查,严禁违规施工装修改造。各民政服务机构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对共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施设备实施统一管理,强化员工和服务对象培训演练,完善应急联动机制。
(二)推进重点领域专项治理。持续推进遗留问题大起底,参照“依法办理消防验收、现状符合消防安全条件、需要消防安全鉴定评审、通过整改仍不能消除重大火灾隐患”等四种情形,做好未经消防验收许可投入使用养老机构整治力度,确保一般问题在今年底前基本整改完毕,发现的其他风险隐患在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
(三)强化高危部位监管。深刻汲取山西吕梁市“11·16”永聚煤矿办公楼火灾事故教训,各民政服务机构要对办公楼、浴室、食堂、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自查自改,重点排查电气线路、燃气管道、易燃可燃保温和装修装饰材料、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和用火、用电、用气等情况,推动管理能力提升。各乡镇、街道要做好民政服务机构以及辖区民政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检查督促工作,区民政局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督促整改安全隐患,压实民政服务机构和施工主体责任。
(四)抓实燃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要深刻吸取宁夏银川市富阳烧烤店燃气爆炸事故教训,按照全区燃气油气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督促辖区民政服务机构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查找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私接“三通”,厨房油污未及时清洗,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风险隐患,并将其纳入安全生产“日排查”范围,落实闭环管理,做到“日清日结”,严防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五)加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宣传。各乡镇、街道民政干部要会同社工站社工做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宣贯活动,在各养老机构张贴相关海报,做好宣传册的发放工作,指导辖区养老机构建立健全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等消防安全责任人员及职责,各养老服务机构要组织专家定期开展院内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防火检查和应急演练等工作。
(六)加强森林草原火灾防范。以区殡仪馆和公墓为重点,紧盯元旦、春节、清明等重要时段,将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进一步加强形势分析研判,完善专项应急预案,适时组织应急演练,完善消防基础设施,提升应急应对能力。圆喆公司要加强区殡仪馆重点时段祭扫场所安全管理工作,严格值班值守,按要求管控好香蜡纸烛、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抓好整改,切实消除问题隐患。
(七)严格消防安全执法检查。区民政局将联合消防救援支队加大消防安全监管执法力度,采取联合执法、专家辅助执法等方式,用足用好法律手段,坚决惩治各类违法行为。严格执行“一案双罚”,对严重违法行为,既要依法查处违法民政服务机构,又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加强行刑衔接,对构成犯罪的,要配合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特别是加大事前涉嫌消防安全犯罪案件的查办力度。
(八)深化消防安全宣传警示。围绕“预防为主、生命至上”主题,深化消防宣传月活动成果运用。持续开展消防宣传“进机关、进机构、进社区”工作,发动基层力量,引导群众开展“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人关闭电源、火源、气源)。发动消防志愿者和各民政服务机构,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教育引导群众掌握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常识和火灾自救逃生知识。持续开展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剖析起火原因、解读事故教训,加大典型违法行为曝光力度,警示机构、教育公众。
三、时间步骤
(一)部署发动(2023年12月4日前)。区民政局结合实际制发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开展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2023年12月4日至 2024年3月25日)。按照工作方案和目标任务持续推进,从严从细从实抓好落实。
(三)总结提升(2024年3月26日至3月31日)。总结固化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经验做法,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多发高发期,消防安全不稳定因素增多,火灾风险持续加大。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各养老机构要充分认清冬春季节消防安全面临的形势和挑战,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深刻汲取近期全国部分地区火灾事故教训,对本辖区民政服务机构冬春消防安全形势进行一次梳理分析,剖析查找存在的短板不足、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统筹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火灾防控工作措施,实施精准化治理,抓细今冬明春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组织实施。
(三)强化综合治理。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指导辖区养老等民政服务机构落实火灾风险隐患自查自改和公示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抗御火灾风险能力,督促养老等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隐患整改,区民政局将加大执法处罚和督促督办,确保问题隐患消除。
(四)严格追责问责。区民政局将加强明察暗访,推动任务落实,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要采取通报、督促、暗访等形式,推动整改落实;对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报区安委会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