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领域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黔江民政发〔2024〕5号
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领域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社保所)、各街道民政和社区事务办(社保所),各养老服务机构: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地落实市、区关于持续加大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工作力度要求,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全区养老服务领域开展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积极应对非法集资风险挑战
近年来,全区民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广泛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宣传工作机制基本建立,宣传队伍不断壮大,宣传阵地更加牢固,宣传效应持续凸显,为提高老年人风险防范意识,深化标本兼治打下了一定基础。但与此同时,一些不法分子,打着“养老”旗号,假借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等名义,实施非法集资活动吸收老年人资金,手段不断翻新、形式不断变化、由头五花八门,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存量风险正加速暴露,增量风险不时显现,变量风险不确定性增大,巩固和扩大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成果面临诸多压力和挑战。全方位加强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是防范非法集资风险的治本之策,也是当前工作的迫切需要,必须不折不扣抓好落实,推动养老服务领域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走深走实,彻底铲除非法集资土壤。
二、精准靶向发力,推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全覆盖
(一)紧盯重点场所。要在老年人集中的养老机构、社区老年食堂、农村养老互助点等重点场所,组织村社干部、网格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手把手教老年人下载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并打开预警劝阻功能,播放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警示片,张贴防非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彩页,提示老年人认清高额利诱背后隐藏的巨大风险,自觉远离非法集资。
(二)紧盯重点人群。要聚焦独居、空巢、失能、半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群体,借助留守老人、空巢老人的探视探访、上门服务之机,对老年人及家属开展差异化精准宣传,引导特殊困难老年人不入住未经登记擅自从事养老服务活动的“黑机构”,切实守好“养老钱”。聚焦“高龄、高收入、高支出”老年人群体,开展“三进”(进村、进社区、进养老机构)、“四见”(见海报张贴、宣传横幅、宣传资料、公益视频)活动,引导老年人护好“幸福家”。各养老机构院长、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负责人、村(社区)养老服务站运营人要及时组织开展宣传,切实提升管护人员和入住老人的防非处非意识和手段。
(三)紧盯重点环节。区民政局将依托区民政局官网提示老年人投资理财时,理性选择合法合规渠道,不为高额回报所诱惑,牢记“不听、不信、不转账、不汇款”口诀;要教育引导老年人依法选择在登记管理机关进行法人登记并在民政部门备案的养老机构,防止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老年人选择入住养老机构时,及时与养老机构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按养老机构显著位置张贴的费用标准、缴费提示,交至该养老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不向个人账户缴纳资金,防止掉入非法集资陷阱。
三、丰富宣传手段,营造防范非法集资良好氛围
(一)创新宣传内容。各乡镇街道、各养老服务机构要积极整合资源、创新宣传方式,通过短视频等方式开展养老服务领域打非宣传。区民政局将紧紧围绕提升老年人防范非法集资能力,发布风险提示、曝光典型案例、揭露非法集资套路手法,不断提升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原创力、亲和力、影响力。
(二)拓宽宣传阵地。要巩固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宣传阵地,发挥主流媒体权威引导作用,开展常态化宣传。注重线上线下协同,积极拓展“两微一端”、视频平台等新媒体阵地,开展差异化宣传和精准投放。充分发动村社区干部、社区志愿者等基层力量,推动宣传深入基层、深入机构、深入群众,增强宣传渗透力。
(三)注重宣传方式。要精准把握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规律,紧扣机构老年人和留守、空巢老年群体非法集资的知识盲区、认识误区和受骗重灾区,用好抖音、微信公众号等手段,制作推出一批海报、图片、短视频,推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可见可感、入脑入心。各养老服务机构要组织开展院内打非警示教育片学习宣传,张贴好打非标语,营造强大的打非氛围。
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
2024年1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