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区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的通知
黔江民政发〔2024〕48号
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区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区级社会组织:
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开展2024年度区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一)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依法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取得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满两个年度,未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的;
(二)2021、2022年度检查结论为合格或一年合格、一年基本合格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三)获得的评估等级已满5年有效期的社会组织。
(四)区级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评估:
1.2023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2.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者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3.未按规定报送2023年度工作报告的;
4.被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5.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二、评估内容
依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和社会组织评估指标,对参评社会团体综合评估,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规范化建设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党的建设、内部治理、发挥作用情况、遵章守规情况、诚信建设等。
三、评估流程
(一)参评申请。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4年10月28日下午5时00分,逾期不再接受申请。申请参评的社会组织须按要求填报《黔江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申请表》(附件1),在申报截止日期前送交至黔江区民政局。
(二)资格审核。由黔江区民政局对申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审核结果将通过电话、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申报单位。
(三)材料准备。通过资格审核的参评社会组织对照《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全市性社会组织评估指标(2023 年版)的通知》(附件2)准备评估材料,以供实地评估做资料审查。
(四)实地评估。评估专家组到参评社会组织住所地开展实地评估工作,并出具初评意见。具体实地评估安排将另行通知。
(五)确定等级。由黔江区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审核初步评估意见并确定评估等级。
(六)公示及复核。对初评结果进行公示。若有异议,可向黔江区社会组织评估复核委员会书面提出复核申请,由其按照既定程序予以受理并裁定。复核的资料为初次实地考察时参评单位所提供的材料,原则上不能修改补充。
(七)发布公告。没有异议或复核结束后,评估结果经黔江区民政局审核后进行公告。
(八)颁发证书和牌匾。向获得3A(含)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颁发证书和牌匾。
四、结果应用
(一)社会组织评估等级有效期为5年。
(二)获得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在开展对外活动和宣传时,可以将评估等级证书作为信誉证明出示。评估等级牌匾应悬挂在服务场所或者办公场所的明显位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评估结果与社会组织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公开募捐资格等相关,在评估等级有效期内,社会组织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相关政策,申请相关资质。
(四)获得社会组织评估等级3A及以上的社会组织可作为政府职能转移、政府购买服务以及评优评先的优先考虑对象。
五、联系方式
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联系地址:重庆市黔江区城西街道彩虹路237号社会组织管理和慈善事业促进科405办公室;联系电话:023-79228308;联系人:曾老师。
附件:1.黔江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申请表
2.《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全市性社会组织评估指标(2023 年版)的通知》(渝民〔2023〕102号)
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