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三号)
黔江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三号)
——第二产业基本情况
重庆市黔江区统计局
重庆市黔江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26日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区工业和建筑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474个,比2013年末增长68.7%;从业人员10675人,比2013年末下降28.6%。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474个,占100.0%。内资企业中,私营企业430个,占90.7%。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0%。内资企业中,私营企业从业人员8321人,占77.9%(详见表3-1)。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27个,制造业428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9个,分别占5.7%、90.3%和4.0%。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金属制品业法人单位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22.4%、12.0%和9.7%。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采矿业占3.3%,制造业占89.6%,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占7.2%。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22.7%、13.9%和7.1%(详见表3-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93.59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27.5%。负债合计114.7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2.52亿元(详见表3-3)。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要工业产品产量详见表3-4。
二、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267个,从业人员15507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68.4%和6.8%。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267个,占100.0%。其中,集体企业占内资企业的0.4%,有限责任公司占9.7%,私营企业占89.9%。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0%。其中,集体企业占内资企业的0.03%,有限责任公司占29.3%,私营企业占70.7%(详见表3-5)。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28.1%,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1.6%,建筑安装业占12.4%,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47.9%。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84.9%,土木工程建筑业占4.0%,建筑安装业占2.8%,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8.4%(详见表3-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7.49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07.4%。负债合计42.27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8.89亿元(详见表3-7)。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