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通知
黔江爱卫〔2021〕2号
重庆市黔江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了严防新冠肺炎、登革热等疫情叠加发生,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区创建成果,使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四害”密度控制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C级标准,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民群众健康,现就进一步加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的重要意义
病媒生物是指能够将病原体传播给人的鼠、蚊、蝇、蟑等有害生物,它们不仅可以直接通过叮咬、污染食物、毁坏建筑物等影响或危害人类的正常生活和造成经济损失,更可以通过多种途径传播登革热、病毒性肝炎、疟疾、流行性乙型脑炎等一系列传染病。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是卫生防病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重要的民生工程,也是巩固国家卫生区的重要指标和新时期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预防和控制媒介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积极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的各项措施
(一)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各级各部门要以巩固国家卫生区为契机,积极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宣传,增强居民对病媒生物危害的认识,普及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知识,掌握正确的防控方法,引导市民树立“防控病媒生物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的意识,鼓励市民通过多种形式反映病媒生物危害情况,自觉参与除害防病工作。
(二)积极做好设施建设和维护。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在4月10日前全面清理好完善门前“三包”责任区域的毒饵站、灭蚊灯等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设施,完善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三防”(防蚊、防蝇、防鼠)设施建设,通过加装防护设施、堵洞补隙等方法,防止“四害”藏匿孳生,“三防”设施合格率达100%,并提前购买好鼠药等必须药品,确保全区统一开展春季灭鼠行动高质高效。
(三)规范监测科学防制。健全病媒生物监测网络,规范开展监测。区卫生健康委负责病媒生物防制监测的组织领导,区疾控中心负责全区病媒生物监测的技术指导,组织开展建成区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消杀药物抗药性检测,逐步建立常用消杀药物抗性定期公示制度,科学指导各类除害服务机构正确选择和使用消杀药械。
(四)坚持开展集中控制。各级各部门要在区爱卫办的统一组织、疾控部门的指导下,选择使用高效、低毒、环保的杀虫剂、灭鼠药物和与杀虫剂使用方法相适应、安全的器械进行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鼓励各单位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高资质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机构,提升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的专业程度和控制效果。一是集中时间投放。从4月份开始每月的15日-21日为集中统一灭鼠时间,雨天顺延;4月至11月组织开展集中统一灭蚊、蝇、蟑螂;11月至次年3月开展越冬蚊虫控制等活动,将病媒生物控制在低密度水平。二是责任范围。城区公共外环境“除四害”活动由区爱卫办组织病媒生物防制PCO专业公司实施;区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各自负责“门前院内三包” 责任区域;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背街小巷、居民小区、物业小区、弃管小区、城乡接合部等区域;各乡镇负责本地集镇区域。
三、药品领取或购买地点
1、药品领取及数量(见附件):各街道办事处、病媒生物防制PCO专业公司请于4月2日(星期五)到区爱卫办领取。
2、药品购买:区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乡镇街道需要购买药品、器具或需要购买专业公司服务的请自行与有资质的有害生物防治专业公司联系。
四、药品发放标准
鼠药原则上居民户按照1-2小包发放(100-200㎎),灭蚊、灭蝇、灭蟑标准请联系病媒生物防制PCO公司指导。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专人。为确保本次活动取得显著实效,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科学规范投入灭鼠毒饵。灭鼠毒饵投放的技术规范是室内每15平方米房间投放2-3堆,每堆30克;室外环境沿墙根或一定地势每隔20米投放1堆,见鼠洞增投1堆,每堆(洞)20克。要连续投放3-7天,检查并补充毒饵。
(二)加强宣传,安全监管。在统一投放鼠药期间,各单位要做好统一灭鼠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做好宣传提醒。投放灭鼠毒饵前要在单位或社区等进行安全告示,公共环境(场所)灭鼠毒饵投放处要设置安全警示标识、要有编号,外环境所有灭鼠毒饵必须投放在鼠洞内或灭鼠毒饵盒中。
(三)明确责任,严格督查。全区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按照门前“三包”责任范围认真组织实施,这次活动纳入区巩卫督查的重要内容进行评分通报,活动结束后将活动开展情况(附活动图片)报区爱卫办(邮箱:949461085@qq.com,联系人:吴丹,电话:79310965)。
附件:各街道鼠药数量分配表
重庆市黔江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31日
附件
各街道鼠药数量分配表
序号 |
单 位 名 称 |
鼠药(件) |
备注 |
1 |
城东街道 |
80 |
|
2 |
城南街道 |
50 |
|
3 |
城西街道 |
50 |
|
4 |
正阳街道 |
50 |
|
5 |
舟白街道 |
50 |
|
6 |
冯家街道 |
50 |
|
7 |
重庆精英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 |
70 |
|
8 |
重庆市黔江区政敬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 |
70 |
|
9 |
重庆市黔江区佳鑫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 |
70 |
|
合 计 |
5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