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指定我区丙肝抗病毒治疗定点医院和哨点医院的通知
黔江卫发〔2021〕66号
重庆市黔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指定我区丙肝抗病毒治疗定点医院和哨点医院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委属各卫生健康单位,民营医院:
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消除丙型病毒性肝炎公共卫生危害行动工作方案(2021—2030年)(试行)的通知》(渝卫办发〔2021〕25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丙型病毒性肝炎(以下简称“丙肝”)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指定黔江中心医院、区中医院为我区丙肝抗病毒治疗定点医院和丙肝疫情监测哨点医院。
特此通知
重庆市黔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