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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MB1574604M/2021-00334
  • 发文字号 黔江卫发〔2021〕66号
  • 主题分类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体裁分类 公文
  • 成文日期 2021-09-08
  • 发布日期 2021-12-24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指定我区丙肝抗病毒治疗定点医院和哨点医院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卫生健康委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指定我区丙肝抗病毒治疗定点医院和哨点医院的通知

黔江卫发〔2021〕66号

重庆市黔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指定我区丙肝抗病毒治疗定点医院和哨点医院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委属各卫生健康单位,民营医院:

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消除丙型病毒性肝炎公共卫生危害行动工作方案(2021—2030年)(试行)的通知》(渝卫办发〔2021〕25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丙型病毒性肝炎(以下简称“丙肝”)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指定黔江中心医院、区中医院为我区丙肝抗病毒治疗定点医院和丙肝疫情监测哨点医院。

特此通知


重庆市黔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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