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金龙路西段19号规划展览馆2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30,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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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职责:
一、机构设置
整合重庆市黔江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以及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等领域的有关执法职责,组建重庆市黔江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区应急局管理的副处级行政执法机构。
不再保留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
二、主要职责
重庆市黔江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区应急局名义,统一行使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
(一)贯彻执行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落实全区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行政执法有关要求。
(二)指导、督促乡镇街道和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单位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督办事项。
(三)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职能,承担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信息采集、统计、分析。
(四)牵头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承担生产安全事故信息采集、统计、分析。
(五)承担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有关信访、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案件调查处理工作。
(六)承担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自然灾害防治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案件评审、培训工作。
(七)承担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抢险工作。
(八)承担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抢险救援统筹协调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应急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重庆市黔江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支队日常运转,承担支队信息、安全、机要、档案、保密、综治、信访维稳、政务公开、重要文稿起草;负责支队干部人事、机构编制、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承办局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财务科。负责支队财务管理、资金管理、经费预决算、财务内审及职工工资、福利、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等工作。承办局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法制科。负责生产安全事故案卷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等行业领域的行政处罚案卷审核、法规宣传、培训工作;负责指导、督促乡镇街道和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单位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督办事项。承办局党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行政执法大队。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职能;承担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信息采集、统计、分析工作。承办局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事故调查大队。牵头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结案及回访工作;承担生产安全事故信息采集、统计、分析工作。承办局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应急救援大队(挂“重庆市黔江区应急救援中心”牌子)。指导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督促、指导辖区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事故救援工作;参与预案演练工作;参与跨区域应急救援工作;配合局机关开展应急值班、值守和信息处置工作。承办局党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单位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