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关于将地质灾害Ⅲ级应急响应升级为Ⅱ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
重庆市黔江区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
关于将地质灾害Ⅲ级应急响应升级为
Ⅱ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地指各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6月26—27日,我区大雨到暴雨,预计今天夜间到明天白天各地暴雨到大暴雨(70~120毫米),经过前期降雨土壤含水量基本饱和,本轮降雨叠加,地灾风险高。市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提示我区为红色预警区域(风险极高)。
按照《重庆市黔江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规定,经区地指办、气象、规资、水利等部门紧急会商研判,并报市地指同意,区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决定于6月27日22时00分将地质灾害Ⅲ级应急响应升级为地质灾害Ⅱ级应急响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刻保持高度警惕
各级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庆市黔江区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规定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立即进入应急状态,严格履行职能职责,做好紧急转移避险工作。
二、不断强化隐患排查
各级各单位要针对地灾隐患点、危岩边坡、崩塌点、农村切坡建房等重点区域开展地质灾害“三查”工作,加密对城镇人口密集区、农房危房、学校、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区域排查管控,实施常态化监测和动态管理。
三、果断落实避险转移
各级各单位要针对地质灾害高风险区域,严格落实“叫应”“叫醒”机制或“敲门行动”,坚决转移危险区内群众,严防私自居住。对严重威胁高速公路、铁路、航道重点领域域,果断启动“熔断”机制。
四、全面加强应急值守
各级各单位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增派值班力量,一旦发生灾险情,第一时间高效处置,严防转移不及时造成灾害。严格执行突发灾险情报告制度,严禁迟报、漏报、瞒报事件发生。
重庆市黔江区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