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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MB1574620B/2021-00170
  • 发文字号 黔江建发〔2021〕125号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体裁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1-09-30
  • 发布日期 2021-10-10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推进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住房城乡建委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推进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

黔江建发〔2021〕125号

重庆市黔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推进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


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垃圾分类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成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职责。在推行生活垃圾分类过程中,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要配合各辖区街道办事处做好开发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宣传引导工作,争取业主的理解和支持,减少和避免由此引发的矛盾纷争,确保小区秩序和谐稳定。同时,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要协助社区党组织抓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共同促进小区居民文明生活方式养成。

二、积极做好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要多组织物业小区员工学习垃圾分类知识,加大对垃圾分类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物业小区业主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引导业主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营造小区宣传氛围。

三、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同推进。要配合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督促物业小区对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细则和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第三方评价细则有关规定做好本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

四、全面推进小区楼层撤桶楼下并点。要督促物业小区主动配合街道办事处做好宣传发动和撤桶告知,取得业主理解支持,充分做好相关前期铺垫。楼层撤桶后,要按规定在物业管理小区内配置具有醒目标识的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摆放位置要方便业主投放收集,满足收集车辆的停放、通行和作业场地要求。

五、严格生活垃圾分类纳入信用评价。要督促物业小区按照《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办法》抓好相关工作,对物业小区垃圾分类工作将纳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明确奖惩措施。对积极履行垃圾分类、成效显著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表扬宣传,形成良好信用信息予以加分;对不按规定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的物业服务企业,形成不良信用信息予以扣分,严重的通过媒体公开曝光,行业通报批评。

特此通知


重庆市黔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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