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本辖区内宣传、贯彻党的方针、路线、政策,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和工作方针,推动经济和各项社会事务的发展。执行本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构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负责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党员教育和组织发展等。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
(三)加强农业发展,土地使用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改善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
(四)依法管理镇财政、执行本级预算。
(五)管理和发展文化、教育、科学技术、广播、体育卫生等事业。
(六)信访网络建设,疏通信访渠道,接待来信来访,倾听群众呼声。
(七)开展社会主义与法制教育,管理公安、司法行政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
(八)推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制定人口计划与管理,为育龄妇女提供生殖健康服务,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九)管理民政行政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
(十)负责国防教育的集体实施和征兵工作,办理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党政办公室。主要承担党委政府综合协调、文秘、档案、信息宣传、保密、会务、接待等职责。
(二)党群工作办公室。主要承担党的建设、纪检、宣传、统战、法制、武装、编制、人事、民宗侨台、群团等职责。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牌子)。主要承担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三资清理、经济社会统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等职责。
(四)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主要承担民政、卫生、计生、老龄事业、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等职责。
(五)平安建设办公室。主要承担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市场监管等职责。
(六)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主要承担征地拆迁、耕地保护、农村建房与审批、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环境保护等职责。
(七)财政办公室。主要承担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等职责。
(八)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救灾报灾、应急管理等职责。
(九)人大办公室。主要承担镇人大主席团和人大会议决定事项及镇人大领导交办事项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等工作。
(十)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要承担镇综合行政执法日常工作,根据法律授权或区政府委托,在权限范围内开展相关领域综合行政执法。
(十一)农业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农技、农机、水利、林业、畜牧、产业化发展、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技术推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河长制、农村建房、信息、资源环境保护、灾害防治、农村改厕等服务工作。
(十二)文化服务中心。主要承担书报刊借阅、时政法制科普教育、文艺演出活动、数字文化信息服务、公共文化资源配送和流动服务、旅游发展服务、广播电视、体育健身、科技、科普宣传、青少年校外文体活动等方面的工作。
(十三)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主要承担城乡劳动者的就业指导、技能培训、职业介绍以及流动人口的就业服务,落实就业政策;承办养老保险、工伤、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业务;承担城乡低保事务性工作。
(十四)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承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服务、帮扶和接访等工作。
(十五)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承担依法授权或委托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十六)特色产业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全镇特色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和实施,负责技术推广培训等服务工作。
(十七)乡村建设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城镇及村建设、规划、环境整治、项目建设、农村道路养护与管护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