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黔江区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重庆市黔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黔江区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按照区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十四五”区级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黔江府办发〔2020〕65号)、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黔江区“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黔江发改委发〔2019〕101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区农业农村委负责牵头编制了《黔江区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根据《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要求,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二节第十七条之规定:“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因情况紧急等需要缩短期限的,公开征求意见时应当予以说明。”由于市农业农村委要求尽快完成《规划》编制,时间紧急,故征求意见期限缩短为7个工作日,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8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意见和建议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402330938@qq.com。
二是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重庆市黔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地址:重庆市黔江区新华大道中段48号),并在信封上注明“规划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黔江区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黔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9月18日
2021年5月19日,我委将《黔江区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发区交通局、区科技局、区商务委、区林业局、区畜牧中心等32个区级部门以及30个乡镇(街道)征求意见,并根据各部门及乡镇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2021年6月3日,我委召集区委组织部、区发展改革委、区统计局、区调查队等15个区级部门以及农业农村委各科室中心进行《规划》评审,并就各部门涉及相关指标值、十四五重要举措进行指正和完善。
2021年6月23日,我委与区发展改革委开展规划衔接,并按区发展改革委《关于〈黔江区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送审稿)的衔接意见》(黔江发改委函〔2021〕216号),对提出的20条建议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2021年9月18日至9月28日,我委在区政府网站对《规划》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