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2024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政策解读
近日,区政府印发《黔江区2024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黔江府办发〔2024〕15号,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发布2024年区级重点项目名单。为便于各有关单位掌握2024年区级重点项目相关情况,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现对《通知》解读如下。
一、2024年区级重点项目名单形成过程
区级重点项目建议名单支撑围绕我区建设“渝鄂湘黔四省市边际区域中心城市”为目标,新时代新征程新黔江建设需求而编制,分为基础设施项目、产业项目和房地产项目三类。地方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要求不得建设、缺乏上位规划支撑、不符合未来产业政策及行业发展方向、年内无开工预期的项目,未纳入年度区级重点项目名单。
重点项目由项目法人根据区政府同意的申报条件自主申报,区发展改革委会同区级有关部门按照产业政策、规模标准等复核提出建议名单,征求意见并依次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区委常委会会议、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后,形成《通知》印发实施。
二、2024年区级重点项目主要情况
重点项目的确定注重发挥两方面作用:一是支撑作用。将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年度计划完成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纳入计划,作为实现2024年投资目标的主力军和基本盘。二是指导作用。对纳入重点计划的项目,建立完善区级领导联系机制,强化对项目推进的保障支持。2024年计划实施重点建设项目92个、计划年度投资75.41亿元。
——从建设性质看。续建项目44个、年度计划投资48.81亿元,占比65%;新建项目48个、年度计划投资26.6亿元,占比35%。
——从行业类别看。基础设施项目38个、年度计划投资26.4亿元,占比35%;产业项目47个、年度计划投资43.3亿元,占比58%;房地产项目7个、年度计划投资5.7亿元,占比7%。
——从投资性质看。政府投资项目38个、年度计划投资26.39亿元,占比35%;社会投资项目54个、年度计划投资49.02亿元,占比65%。
三、下一步推进举措
《通知》要求,区级各部门、有关单位要坚持以重点项目为载体落实重大战略,以重点项目为平台对接国市支持,以重点项目为抓手支撑投资稳定增长,全力推动前期项目早开工、在建项目早竣工、竣工项目早见效,确保安全稳定,实现经济增长预期目标。具体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优化工作机制,压实各方责任。《通知》提出,要进一步优化完善区级重点项目有关工作制度,形成齐抓共管、高效运转的工作格局。一是优化“两个”机制。优化落实区领导牵头联系重点项目工作机制,以及项目计划闭环管理工作机制。二是发挥“两个”作用。充分发挥区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区政府各重点工作专班分工调度作用。三是落实“三个”责任。认真落实项目法人主体责任、区级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责任、有关部门配合责任。
(二)加强项目储备,深化前期工作。《通知》提出,要持续深化全区重点项目“五年储备、三年滚动、年度实施”推进机制,加强储备项目动态管理,做深做实前期工作。一是编制储备项目清单。聚焦主动融入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新重庆建设发展重大需求,结合“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谋划引领性、牵引性、带动性强的项目,编制五年储备重点项目清单。二是提升前期工作质量。全面开展“十四五”规划储备重点项目、五年重点储备项目的前期工作,实现由“资金等项目”到“项目等资金”的转变,加强对重点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和进度的管理。
(三)加大政策支撑,强化要素保障。《通知》提出,各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责任单位要密切关注国市政策投向,加强向上汇报衔接,及时策划包装项目,做深做实项目前期工作,积极对接争取。一是加强政策研究。将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和改革创新的实践成果,及时固化为政策举措和制度规范,提升全区重点项目建设保障政策措施的含金量、精准度。二是拓展资金渠道。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国债资金、信贷资金、债券资金等多种资金渠道,创新推广以项目自平衡为核心的投融资模式,加快推动重点领域基础设施REITs。三是加强用地保障。区级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优先纳入保障范围,坚持土地跟着项目走。
(四)落实调度机制,加强督促考核。《通知》提出,要加强重点项目建设调度,分级分类做好调度服务,持续强化项目督促考核。一是深化调度服务。深化区级重点项目新开工、在建、前期工作“三张清单”,加快编制月度工作及投资计划,锚定前期工作和建设实施关键节点,落实责任到人、分解目标到旬。二是完善考核机制。区发展改革委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好“月督查、季分析”工作机制,适时联合区政府办督查室开展专项督查,对进度滞后项目要及时通报,建立台账重点督办,并将督办结果作为年度项目投资考核的依据。